明攻恶
明攻恶(1937~1985年),武汉人。1954年进武汉市第二市政工程公司当工人。1964年任第 一施工队一分队队长。 1978年在青山二号涵洞爆破时,一青工由于心情紧张,有两根引火索未点燃。在情况紧急时 ,明不顾安危,急步上前推开那个青工说:“快走,让我来!”迅速点燃引火索,避免了一 起事故。明时常加班加点,队里要给他记加班工,为其谢绝,并说:“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 的主人,不是雇工,多做点理所当然。”1979年调级升工资,主动让给他人。同年加入中国 共产党。1980年,连阴雨使中南路工地的涵管沟槽淤泥壅积,影响了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 他立即脱下外衣长裤,率先跳进槽底,挥锹除泥,带动其他工人保质保量完成了任务。1981年夏,带领分队承担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的清水池和泵房的安建任务。清水池内温度达摄氏 40℃以上,明坚持在池子里施工,使大家深受感动,也都纷纷下池,很快完成了任务。他所 带领的一分队连续7年被评为公司、局的先进集体和“标杆”分队。 1957年起,年年被评为公司、局先进生产者和标兵。1979年被评为武汉市劳动模范。1980年 和1982年被评为公司优秀党员。1982年市人大常委会授予他武汉市特等劳动模范称号,全国 总工会和国家经委授予他全国基建系统劳动模范称号。1983年,被选为公司工会主席。1985 年3月因病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