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登山(1859—1935年),字芷臬,今湖北省长阳自治县平洛西坡人,系南京临时政府法官。陈登山共有兄弟九人,因其排行第六,人们素称陈六先生或陈家六爷。
陈家世代以务农为生,陈登山幼时进入私塾学习,青少年时期求学于省城武汉,考取廪生。清光绪年间张之洞主政湖北,陈登山被派东渡日本,进入日本政法大学学习。毕业回国后,在武汉谋取一职。光绪三十四年(1909年),清政府“明诏立宪”,湖北省设立咨议局,陈登山被推选为长阳籍议员。
宣统三年(1911年),武汉爆发武装起义,在武昌成立湖北军政府初期,黎元洪、汤化龙等军政府首脑打算委任陈登山为军政府军法局长,因其他原因,没有如愿。中华民国成立后,陈登山被任命为南京临时政府军法局局长,后继任北京陆军部总监军法司司长及军法裁判处处长等职,授中将军衔。与此同时,陈登山又致力于实业,兼任汉冶萍公司董事,后因与段祺瑞意见不合,辞去了政府中的所有职务,尔后潜心研究医学。
陈登山于1935年在北京病逝,终年七十六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