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佩旒,1911年3月29日参加辛亥革命。于1911年“3.29”攻总督署后,跟随徐维扬在司后街、大石街迎敌,展开拉据式战斗,转战至二牌楼等处负伤,后来维扬为了保存革命力量,嘱咐佩旒等六人,扶伤回乡将养。他们沿着粤汉铁路慢慢行走,走到江村高塘火车站附近铁路桥时,忽遇敌兵,这时弹尽人伤,已无法与之接战,于是急忙把枪械从桥上抛下河里,被敌人发现,通通被捕,送到水师行台,后来全部英勇就义。(其他五人是:徐松根、徐应安、徐昭良、徐廉辉、徐保生),为黄花岗七十二烈士,是花县籍十八烈士之一。
籍贯 广州花县新华公社三华店村
据烈士的儿子徐耀良说:父亲参加“三·二九”之役牺牲时我才三岁,事后听母亲(毕兰)说:“你父亲临走时,只带了一把伞和一个布袋,说声‘我明天去广州打工’,便再也没有回来了。”徐佩琉于攻督署后,转战至二牌楼等处时负伤,至高塘车站被执就义。徐佩琉是在袭击飞来庙战斗中受伤的。后徐维扬嘱佩琉等六人扶伤归里,不料佩琉等六人行抵高塘大东桥又遇敌兵,竟遭骈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