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季清(1897~1962年) ,女,江苏扬州人。民国8年(1919年)在天津女子师范学院读书时参加“五四运动”,并与周恩来、邓颖超等组织成立进步团体“觉悟社”,出版进步刊物《觉悟》。毕业后从事工商业,曾担任长沙某纱厂厂长。民国37年迁居桂林。38年移居临桂茶洞褚村。
1951年春,褚村建初级小学,郑季清被群众推举为教师。她在县内率先用普通话教学,编了一首儿歌:“一年小,二年大,个个要学普通话。普通话,有好处,走遍天下难不住,长大去见毛主席,谈谈讲讲也清楚。”她白天上课,放学后教同校两位青年教师学习汉语拼音,晚上还到农民夜校上课。
郑季清注重寓教于乐,善于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她从全班每个学生的名字中取一个字编成顺口溜,上课她念顺口溜代替点名,念到准的字谁就答一声“到”。如“兰竹配青松,喜煞了毛泽东……”其中兰、竹、松、喜分别为几个学生姓名中的字。课余时间,她结合政治时事编了很多儿歌教学生唱诵,还编写《工农联盟》等小话剧,指导学生排演并上街宣传。
郑季清满腔热情地工作,受到了学生的尊敬和热爱,大家都争做郑老师的好孩子。
1951年6月, 周恩来、邓颖超来信请郑季清去北京工作,她因舍不得待她如同家人的村民和亲近她的学生,留了下来。1952年初,褚村小学并入花岭乡小学,她仍用课余时间帮助教师们学习普通话,在全校推广普通话教学。
1953年春,她指导学生排练话剧时突然中风倒地,造成半身不遂。住院治疗略有好转即返校,右边手脚麻木,她练习左手写字,拄着拐杖投入教学。1955年春,“整顿小学工作组”通知学校让郑季清离职去桂林养病。
在桂林期间,她向居民委员会提请成立街道识字班,自任教员。由于工作出色,被评选出席桂林地区扫盲积极分子大会,《桂林日报》刊登了《校外的好辅导员—郑季清》的报导。
1960年, 周恩来、邓颖超来桂林视察工作,在榕湖饭店会见郑季清,并赠送200元生活费, 后又派人接郑季清去北京养病。郑季清在北京居留1年,因不适应北方严寒气候,1962年重返桂林,不久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