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发林(1932~1949) ,绍水镇秀石村公所水南山村人。1949年4月参加桂北游击队越城部队。同年7月1日在蒲竹园(属绍水镇)战斗中负伤,隐蔽于白塘村堂姐(刘荣的胞姐)家。由于村长告密被抓,关在当时的白沙乡公所(今属绍水镇),严审,要他供出游击队的情况。刘发林始终回答:“不知道! ”敌人威胁他说:“不知道,就枪毙你。”“枪毙就枪毙,我们共产党游击队是杀不尽,灭不绝的! ”刘发林斩钉截铁的回答。革命意志坚不可摧。敌人无奈,便用粗铁丝穿过刘发林的肩胛骨,然后再用棕索将其五花大绑押赴刑场。刘发林面不改色,从容就义,旁观群众为之暗暗落泪。牺牲时年仅1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