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绍仪(1919.3~1992.6),出生于三街镇一个贫苦家庭。19岁奔赴延安,就读于陕北公学。193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张在陕北公学结业后, 奉命进入晋察冀抗日前线。1939年9月至1945年12月先后在晋察冀军区二分区供给部、政治部、四团、四十三团工作。历任团部教育干事、组织于事、连指导员、团部党总支书记等职。由于工作出色,战斗勇敢,被晋察冀军区评为“模范党员”和“优秀干部”。
1946年1月至1948年2月,先后担任热河第十三旅政治部组织科、直工科副科长、科长、教导队教导员等职。1948年3月在东北八纵队二十二师政治部任组织科长。
1949年10月至1951年12月先后任四十五军一三三师三九八团副政委、三九七团政委、一三三师干部部副部长。1952年1月随中国人民志愿军四十六军赴朝鲜抗击美军。1952年1月至1960年11月先后任四十六军一三八师干部部部长(准师级)、四十六军干部部副部长、部长。
1955年5月被授予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同年9月授上校军衔。
张于1960年11月转业地方工作。先后担任辽宁省交通厅副厅长;省交通局局长、省交通厅厅长。他继承和发扬解放军光荣传统,坚持原则,积极工作。在“文化革命”中,他遭到残酷破孩,但始终保持坚定的革命气节,与“-”进行坚决的斗争。恢复工作后,他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为交通厅一大批老干部平反,使他们重新走上领导岗位;他认真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探索辽宁交通体制改革和发展的新路子。
他关心家乡建设。1990年夏回家探亲时,他不准家人惊动县、乡政府,说:“大家工作都很忙! ”县领导知情后,决定由县里接待。他借机会视察了在建的漓江大桥工程和11万伏变电站等,对政府重视抓基础设施、发展交通能源事业,褒奖有加;并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建设,做好农民思想政治工作等建议。
1992年6月病逝于辽宁省沈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