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鹤龄
龙鹤龄(1880~1952) 字鸣皋,别号闻天,广西灵川县人。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秀才。因其父在桂林开设履祥商号经营不善,年年亏损,遂弃学从商,全力投入商店经营管理。仅四年,即陆续还清所欠债务,并有余力赞助地方公益事业,在桂林商界中影响甚大。从光绪三十四年起,多次出任桂林总商会董事、副会长、会长等职,并兼任广西省参议会议员、桂林同善堂堂长、广西护法国会议员等。民国10年(1921)孙中山率师驻节桂林时,被委任为-参议兼桂林县县长,同时担任中央“国民银行”桂林分行协理,为孙中山提供了充足的各类物资。15年任李宗仁机要秘书。抗日战争胜利后,当选广西省商会联合会主席。解放后,任桂林市工商联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