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毓滋(1892~1976年)梅山镇梅东村人,中医世家出身。1928年就读于广州中医学校,1931年毕业后回家乡与其父开设“杏林春”中药店。在行医中,以济世为本,悉心诊治,不计报酬。1935年,崖县梅山“天花”流行,孙毓滋主动联络同行挨家逐户给患者治病,不取分文。使梅山的“天花”得到及时控制。抗战时期,梅山伤员众多,医疗设备紧缺,孙毓滋慷慨解囊,资助抗日。抗战结束后,迁居崖城继续行医,1955年其门诊并入崖城卫生院,是当时崖县有名的中医生。县内外请其诊病的人很多。1957年开始带徒授医。1961年,被评为“高级知识分子”。孙毓滋追求精益求精,医德高尚。特长于内伤外感、儿科、妇科等。
来源:中共海南省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