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香(1926—1982) 艺名“大嘲”。女。胶县(今胶州市)李家河村人。全国先进工作者,戏曲演员,青岛地方剧种——茂腔艺术的代表人物。李玉香自幼家境贫寒,靠父母游乡卖唱为生。她天资聪颖,受其母姜氏(肘鼓艺人,艺名“二花包”)的教诲, 5岁时就开始盘凳子演唱,18岁时与其弟、妹组成“李家班”在胶州一带撂地摊卖唱,能演出“四大京”、“八大计”等茂腔传统剧目。1945年到青岛定居,后联合京剧、 梆子、 柳腔艺人同台演出,广泛吸收其他剧种的艺术之长,改革了“木肘鼓”冗长单调的腔法,把京剧的“唱、念、做、打”及手、眼、身、步的基本功融于茂腔,把茂腔艺术推入新境地,形成独特风格,深受青岛及外地观众的喜爱。青岛解放后,她在当时胶东文协的支持领导下,于1951年成立“青岛市光明茂腔剧团”,并被任命为团长。先后整理排演了《张羽煮海》《小女婿》等大型茂腔剧目。195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9年出席全国群英会,受到毛泽东主席的接见。1956—1959年,她在专业剧作家的协作下,先后整理排演了传统茂腔剧目《罗衫记》《花灯记》《隔帘》《劝嫁》等,并担任主演。1959年率团晋京,在中南海小礼堂演出了《花灯记》,刘少奇、李先念、陈毅等中央领导观看演出并接见了李玉香。“文革”中,李玉香被称为“戏霸”遭到批斗。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被安排到青岛市文化局戏剧研究室工作。
曾当选为政协山东省第二、三届委员会委员。1982年8月在青岛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