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仲并,江都(今江苏扬州)人。高宗绍兴二年(一一三二)进士,调平江府学教授。五年,通判湖州。七年,以张浚荐召至阙,为秦桧所阻,出通判镇江府。十六年,为言者所劾,降二官(《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五),自是闲退二十年。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擢光禄丞,晚知蕲州。
有《浮山集》十六卷(《宋史·艺文志》),已佚。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十卷。事见《周文忠公集》卷五四《仲并文集序》,《宋史翼》卷二八有传。
仲并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浮山集》为底本。新辑集外诗附於卷末。
上一篇:秦湛
下一篇:邢巨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