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增华
穆增华(1917~1942)曾用名陈克、王喜田。陕西蓝田人。从小就因豪侠刚烈闻名乡里。1928年,他的三哥因资助过渭华起义部队,被民团头子岳文绪关押。只有11岁的小增华竟只身一人将岳扭送到县城法庭,被西安报刊争相报道。1935年入省立第二师范,因组织师生开展抗日救亡宣传而被开除学籍,回乡任代理教师,继续坚持抗日宣传。后任职于县民教馆,并加入中国共产党。1936年春经人周旋复学,借曹植的七步诗,痛斥蒋介石-残民、“围剿”红军的罪行。同年毕业回县,参加救国会工作。西安事变后,许权中率领的十七路军独立旅和红军第十五军团进驻蓝田,穆在欢迎大会上讲话,受到红十五军团-赏识,接收他加入红军,在军团政治部地方工作部工作。抗日战争爆发后,穆在八路军一一五师政治部地方工作部任干事,随-战华北。1938年夏入抗大学习,翌年仍回驻山东的一一五师政治部。此后历任八路军三四三旅、鲁西军区、冀鲁豫军区和教导三旅政治部的政工科科长、敌工部部长。1942年春,为加强旅以下单位的敌工工作,穆被派往八团。不久,他带领部队袭击戴家庙日军据点,不幸中弹,壮烈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