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临
唐临(601~660年),字本德。唐初大臣,京兆长安(今西安市)人。他生性刚正,执法公允,是唐初著名的执法官。后受李义府诬陷,卒于贬地。
唐临的先辈居住北海(约指今渤海沿岸),南北朝时迁入关中。祖父唐谨仕北周为内史。唐武德初年,高祖李渊下诏追赠高颎。唐临是高颎的外孙,以其遗裔出仕。武德五年十一月,刘黑闼引突厥兵南下犯边,皇太子李建成出兵御敌。唐临向建成献策,被引为直典书坊,授右卫率府铠曹参军。九年(626)六月,玄武门事变后,东宫官属多被贬,唐临被逐出朝任万泉县(在今山西万荣县西南古城南)丞。
该县狱中囚禁着十多名轻罪犯人。值春耕,农事繁忙,唐临建议县令将这些犯人放回家去春耕,县令不许,临说:“若有差错,由我承担责任。”县令因病假归,唐临便把这些犯人召集起来训话,令他们回家耕种,过后返回狱中,限定了返狱时间。这些囚人高兴,事后果然按时返回。唐临的见识由此传扬。
唐太宗李世民闻唐临有才识,召回朝任监察御史,迁侍御史。交州(治所在今越南河内市)有冤狱,太宗命他南下复查。经他审理,平反三千余人的冤案。从此以正直出名。返京后,迁为黄门侍郎,加银青光禄大夫。
高宗即位,唐临检校吏部侍郎,迁大理寺卿。高宗亲问死囚案,发现前任大理卿所判之案囚犯皆大呼冤情,而由唐临所定刑者,无一人叫屈。高宗问囚,囚说:“唐卿所断,既非冤滥,所以绝意耳。”【注:见《旧唐书·唐临传》】高宗赞赏唐临有才干,于永徽元年(650)拜临为御史大夫。后累迁刑部尚书,加金紫光禄大夫。历兵部、度支、吏部三尚书。
显庆四年(659),李义府得武后宠信。李与剑南巡察使张伦不睦,而张伦系唐临所荐,李义府便在武后前诬陷唐临荐官有私情,武后便命将唐临贬为潮州(故治在今广东潮安县)刺史,卒于任,年60岁。
唐临个人生活节俭,为官不置家产田宅。他虽为执法官,但受佛教的思想影响较深,所以以宽法缓刑为其基本观点。他为扬善戒恶,著小说《冥报记》二卷。书中的故事多为劝人行善戒杀,宣扬佛学因果报应的论点。书中还写了一些荒诞的神鬼世界的情景,是借以讽喻现实社会的吏治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