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卓青 (1905—1930年)女,北海市人。出身劳苦家庭,父亲是华侨,在南洋做苦工。沈卓青幼年随母在北海生活,9岁丧母,由张家收养。民国11年(1922年) 随张家几姐妹人贞德女子学校读书。大革命时期,在驻军第十师中的共产党员发动下,沈卓青参加了学校的-行动,与同学们一同参加北海的反帝反封建斗争活动。15年冬,沈卓青被推荐到广州妇女解放协会工作,次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
民国16年(1927年) 4月15日广州-大-发生前夕,沈卓青得知形势危急,目着危险跑到中大宿舍通知住在那里的陈铁军,俩人化装逃跑出来,又立即跑去西关一间私立妇科医院,通知因分娩住院的邓颖超赶快撤走,在妇科大夫王德馨的帮助下,买了船票,把邓颖超护送上开往香港的轮船。在广州的中共广东区委机关遭破坏后,很快又在香港建立了组织,恢复活动。沈卓青随省委机关撤到香港,在省委秘书处工作,除继续担任后勤外,还担负港穗两地之间的秘密联络任务。此后几年的地下交通工作中,沈卓青机警镇定,经常往来港穗之间均能顺利完成任务。19年农历除夕夜,因叛徒告密,沈在大街上被国民党便衣特务抓走。由于她是机要通讯员,被捕后被连夜审讯,敌人施以酷刑,绑起沈卓青的辫子把她吊起来抽打至遍体鳞伤,又用钢针刺进她的10个指甲缝,受尽酷刑的她始终不吐一字。19年(1930年)2月10日沈卓青被国民党枪杀于广州红花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