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殿勋(1917—1950),西场镇人。出身贫苦,高小毕业。抗日战争开始后,在西场地下党的领导下,他积极参加抗日救亡活动,任西场“青年抗敌同志会”军事教练和分会负责人。
民国2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次年4月,西场区委发动群众召开“反汪救国大会”,并揭露奸商运米资敌的罪行, 殿勋遭逮捕,被关进县监狱。后经党组织多方营救出狱。34年3月,协助西场党组织领导人发动群众筹集枪弹,部署西场武装起义。起义时,他带领部份队伍,在内线的配合下,逼使国民党自卫中队70多人全部缴械。起义后任新组建的南路人民抗日解放军第三支队西场大队副大队长。西场大队随二支队东撤高雷时,因病留下疗养。此后,他策划党江起义,并在武利江两岸坚持艰苦的斗争。35年初,庞殿勋随部队到越南参加华侨武装自卫斗争。先后任“越南北部东北区“华侨民众自卫团”第一大队大队长、“越南国家军队独立中团”第一大队大队长。后大队改为小团,继任小团长,带领部队英勇作战,为越南人民的民族解放事业作出了贡献。38年6月,率华侨武装500多人回国参加解放战争,先后任粤桂边纵队二十八团团长,七支队参谋处主任,率领部队转战于十万山、六万山和高雷地区。
合浦解放后,庞殿勋任广东军区第八军分区二十四团参谋长。1950年夏,他率部到合浦石湾剿匪,6月在白花塘战斗中光荣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