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明
董仲明(1894~1932年)
又名朗,四川成都人。受工人运动影响,民国11年(1922年)1月毅然放弃出国求学的打算,进入吴松镇大中华纱厂做工,翌年参加中国共产党,是吴淞地区最早建立的党小组成员之一,领导和参与了吴淤地区的建团、建立工会和创办夜校等工作。民国13年,董仲明考入黄埔军校第一期,毕业后留校任骑兵队副队长。民国14年1月,国民革命军第四军独立团成立,叶挺任团长,董仲明任团参谋。在南昌起义时,带领七0团全歼贡院和天主堂守敌,为起义的胜利作出贡献。接着又率领二十四师余部,辗转到达广东海陆丰地区与彭湃的农民起义军会师,中共广东省委任命董为工农革命第二师(又称红二师)师长。民国18年至民国21年,担任湘鄂西特委委员、江左军负责人、红四军参谋长等职。民国21年10月,被“左”倾路线诬为“改组派”,惨遭杀害。解放后,四川省人民政府追认董仲明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