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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献楼(1877—1962)
黑龙江省双城县人,慈善事业家。曾任孝惠学社委员。
民国18年(1929)陕西饥馑,田园荒芜,四民胥困,十室九空。他毅然跟随朱庆澜来陕,日夜奔波,赈济灾民。在散赈之余,大力协助筹设“扶风灾童-”,并任院长。为赈济灾民,不辞劳苦,多方劝募。时值军阀混战,黄河决口,道路阻隔。他冒死赴江苏省海州购回大米供灾童食用。说服唐慕汾先生,以孝惠学社之名,捐大洋7000元,用以在本县各地广置农田,组织灾民生产自救,收益除供灾民度用外,余归扶风灾童-使用。崔献楼任院长期间,院中房屋、器物、田庄、园林多为他缔造经营。因操持内外事务辛劳成疾,曾辞职居家休养。后因朱庆澜谈及西安、扶风两院困难情状,心绪不安,变卖私第之物获洋900元,汇交扶风-以资费用。民国26年(1937),赴南京任津浦路救济专员,因挂恋灾童,不久重返扶风,二次主扶风灾童-之事至卒。
崔献楼还竭力提倡民众学校,经他精心调查,在贫苦儿童较多,且无县立学校之处,举办民众小学9所。其中扶风县豆村、聚良寺各1所;岐山县太平寺、宣旗营、仁池村、常马村等6所;凤翔县何家堡1所。
他在扶风还积极倡导戒除鸦片。曾于民国24年(1935)在扶风县城南飞凤山天佛寺成立“救济贫寒戒烟所”,分三批共戒烟民122名。他向烟民讲解说:“鸦片是一种祸国殃民,耗神伤财之利器,并非提精神、诊治疾病之良方。试看倾家荡产,骨肉分离,身败名裂,骨瘦如柴者,无一不是吸食鸦片之人也”。被戒烟民离所时,各发路费1元,且嘱:“尔等勿再染恶习,后当为国效力”。
民国28年(1939)重修法门寺塔时,崔献楼被举为督工,日夜操劳,直至工程完竣,从未懈怠。
民国24年(1935)前后,群众在扶风县杏林镇曾为崔献楼建立“生祠”一座,每年农历三月二十日古会,当地群众在此烧香祭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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