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来任
王来任,字宏宇,奉天人,汉军正黄旗,天聪八年(1634)举人(误,天聪八年举人实为王来用,非王来任)。康熙四年以副都御史巡抚广东。
在逝世前不足一年,上任广东巡抚一职。由于当地受到迁界令的影响,居民生活受到很严重的打击。于是他便实地考察和调查,了解居民实际的影响情况,结果辛劳之下得到重病。他曾联同时任广东总督周有德,上疏康熙皇帝,极力请求复界,可惜疏书未及呈上便已病逝,幸于翌年(1669年)朝廷终允复界。
但是,在迁海问题上,王巡抚因同情迁民,执行上司命令不力,康熙七年(1634)被罢官还京,不久病倒不起。然而,他挂记广东迁民之苦,冒死写下《展界复乡疏》,以劝清廷展界,让迁民回乡复业。他在奏疏中道:“微臣受恩深重,捐躯莫报,谨临危披沥,一得之愚仰祈睿鉴,臣死瞑目。”他直言粤迁界参事,数百万迁民流离失所,每年抛弃地丁粮银30余万两,又置重兵,驱使未迁之民筑墩台,树椿栅,乃劳民伤财之策。他巡抚广东两年多,从未听过郑成功大逆侵掠之事,所见的都是迁海之民被逼为盗。如展边界,这些为盗之迁民,会卖刀买犊了。他力陈建言:“将原迁之界悉施其禁,招来迁民复业耕种与煎晒盐斤”。王来任披肝沥胆之奏稿,被康熙皇帝诏许之。
康熙八年正月,两广总督周有德奉旨驰禁展界,动员迁民归故里复耕,百姓如获再生。
人物生平清雍正《广东通志名宦志王来任列传》:“王来任,字宏宇,奉天人,天聪八年(1634)举人。康熙四年以副都御史巡抚广东。时粤地屡经盗寇,赋役未减,平靖两藩轻视民命,来任至,安集-,咨询疾苦……”他向皇上奏广东六大害,包括夫役、民船、采卖、私抽、诬盗、擅杀等弊端;书谏请命禁革,得到清廷的关注,准逐条施行。王来任奉旨亲自为民平反积案,微服出行,巡逻海疆,监察地方官员,重惩横暴作恶官兵。万民相庆,感恩戴德王巡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