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福生(1885~1955)
孔福生,光绪十一年(1885)生于长沙县明道都一雇农家庭。7岁丧父,长期为地主家做工。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家乡发动农民,组织农民协会,建立农民武装,先后担任党支部书记、乡农会委员长、区农会执行委员。
“马日事变”后孔福生转入地下,同年6月不幸被捕,受尽酷刑始终不屈,不久逃脱去江西贺龙部参加南昌起义。临行前他吟诗言志:“动身陶公庙,寄恨明道乡,倾心去革命,胜利再还乡。”起义失败后,随部队转战江西、广东,两次负伤。后与部队失去联系,经福建折回长沙。由组织安排,在长沙、浏阳、湘阴等地,从事地下活动。
1930年7月红三军团攻打长沙,他率农民自卫队员配合红军攻克陆军监狱,救出难友。红军撤退后,留下坚持斗争,化名隐蔽于附近各县,逃避敌人通缉,处境异常艰苦。亲友劝其不要再干,他说:“干革命要三不讲’一不讲苦,二不讲钱,三不讲死。”
抗日战争爆发,他任长沙县委委员兼交通员。1939年秋,他接受任务到湘乡县永丰镇,负责省委机关交通站和电台保护工作。1945年日寇投降前夕,党派他回长沙组织游击队,以配合八路军南下支队的活动。他以河西望城坡为据点,串联党员群众,恢复和组建党的组织,建立自卫队,开展对敌斗争。
解放后,他先后当选为长沙县农民协会副主席,湖南省农民协会副主席,省土地改革委员会委员,省政协委员。1955年7月16日,他因心脏病复发,病逝于南岳。
孔福生善作民歌,在革命活动中创作过大量民歌,配合斗争,鼓舞群众,解放后曾出版其自传体民歌集《工农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