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汉庭(1910~1954),字徽龙,化名余自强,今平江县城关镇人。1926年8月北伐军攻占平江,他积极参加革命活动,次年春回家乡从事农民运动。1928年参加北十区少年先锋队,担任宣传员。1930年转入十四区游击队。5月,参加配合红五军攻打平江县城的战斗。荣立战功。7月,任平江赤卫师十四团副官,兼任梅团区少年先锋总队指导员,参加红军第二次攻打长沙的战斗。回师后,被平江反动派悬赏通缉,但他无所畏惧,仍到稻田、梧桐山等地发动群众,与敌人作斗争。1931年3月,参加红十六军,随-战湘鄂赣边区,参加第二次反“围剿”斗争。1933年3月,任红十六军七师一团政治处宣传队宣传员,9月,任该团六连副指导员。
1934年8月,参加中央苏区第五次反“围剿”战斗。1937年8月,被分配在新四军驻平江嘉义留守处工作。193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调任新四军一团政治部民运干事,赴皖北前线抗日。12月,任新四军一团政治处副官。1940年3月,任新四军第三支队司令部教导副官。次年1月,任一团团部经济副官。1941年2月,任新四军十九旅军需员。不久被派至山东枣庄做民运工作,秘密发展党组织和建立武装。1945年2月,任新四军供给处副主任。
解放战争中,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六纵队七师生产部主任、供给科科长,第十七师四十七团供给部主任、二十四军十七师供给部副部长。
1949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王汉庭调南京军事学院工作,后任南京空军民航部部长,1950年12月,任华东军区空军后勤部管理科科长,次年1月后,任华东军区后勤部营房处处长、军需处处长。1954年1月逝世,并由华东军区党委认定为革命烈士,安葬在南京市雨花台革命烈士陵园菊花台空军公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