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随春
刘随春(1905~1952),平江县嘉义镇人。1928年加入共青团,同年转为中共党员。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任红三军团三师政治部党支部书记。1932年任第三师十一团连指导员。1933年入瑞金红军中央军事政治学校上干队学习,后任红三军团一师政治部直属队教导员、组织科代科长、第四师十二团政治处主任、团政委,同年冬任江西军区第二军分区政委。1934年任第三军团六师十六团政委,参加中央苏区反“围剿”战斗和二万五千里长征。长征时任第四师十二团政委、红军补充师政治部主任。1936年任红二十九军政治部主任。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留守兵团警备第二团政治处主任、警备第七团政委、第三五八旅政治部主任。解放战争时期,历任冀东军区第十二旅副政委、冀察热辽军区政治部副主任、第四十九军副政委。参加平津等战役。解放后任第四十九军政委、广西军区政治部主任、副政委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