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宪祖
叶宪祖(1566—1641),字美度、相攸,号六桐、桐柏、槲园外史、槲园居士,又称紫金道人,余姚县城人。少入太学,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进士,知新会县,因平海盗有功迁大理寺评事,转工部主事。因不肯趋附魏忠贤被革职,遂归里讲学。崇祯三年(1630)起补南京刑部主事,出守顺庆(今四川南充市),又擢辰沅(今湖南沅陵县)备兵副使。以镇压苗民起义功转四川参政,再改广西按察使,因疾未赴。卒后,婿黄宗羲撰墓志铭。工诗文,长填词,时人称其诗文“合汉唐之所长”。平时好度曲,一曲脱稿,即有伶人上演。著有传奇《鸾鎞记》、《玉麟记》、《双卿记》、《双修记》、《金锁记》(一说袁于令作)等7种,杂剧《夭桃纨扇》、《碧连绣符》、《丹桂钿盒》、《嘉梅玉蟾》(合称《四艳记》)、《骂座记》、《易水寒》、《金翠寒衣记》、《北邙说法》、《团花风》等24种。万历二十九年,曾与沈应文、杨文焕等同纂《新修余姚县志》。尚著有《白云初稿》、《青锦园集》、《蜀游草》、《大易玉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