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贤亮
张贤亮 (1936~2014.10.3)
祖籍江苏盱眙,生于南京。中共党员。曾在重庆、上海、南京、北京读小学及中学。1955年从北京移民到宁夏贺兰县务农。1956年任中共甘肃省委干部文化学校语文教员。现任宁夏文联名誉主席兼作协名誉主席,中国作协第四、五、六、七届主席团委员,中国文联委员,全国政协第六至十届委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20世纪50年代初开始文学创作。1957年被错划为“右派分子”,劳动改造长达22年。1979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平反”,重新执笔。1980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代表作有《灵与肉》、《邢老汉和狗的故事》、《河的子孙》、《男人的一半是女人》、《绿化树》、《习惯死亡》、《我的菩提树》、《青春期》,长篇文学性政论随笔《小说中国》等。曾三次获得全国优秀小说奖(1980年的《灵与肉》、1983年的《肖尔布拉克》、1984年的《绿化树》),多次获得省区级文学刊物奖,九部小说改编成电影电视(《牧马人》、《黑炮事件》、《肖尔布拉克》、《龙种》、《老人与狗》、《河的子孙》等),作品被译成30种文字在世界各国发行。1992年创办艺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华夏西部影视城公司及所属镇北堡西部影城。获得宁夏回族自治区有特殊贡献的知识分子称号,2004年被评为中国文化产业十大杰出人物之一。镇北堡西部影城获得宁夏旅游局颁发的先进集体荣誉,个人获得银川市创建优秀旅游城市有突出贡献的个人荣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