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彬(1905~1984),扬中县永胜乡永前村人。出身地主家庭,在泰兴县永安洲有祖田百余亩。金青年时代耽于游乐,不事生产,祖产几被卖尽。33岁时开设槽坊,因经营得法,家道复兴。
1931年后与李培根结识,相交甚厚,受李影响,倾向革命。抗日战争时期,积极支持抗日民主政府的抗日斗争。1939年后金住所成为抗日民主政府的地下联络点。1940年春金捐赠新四军挺进纵队留守扬中的焦勇营50石大米,解决部队给养困难。并带头实行“二五减租”。金为抗日民主政府购置0弹药,深得中共扬中县委的信任。
1941年,至丹徒县姚家桥开设油坊。1942年春因伪镇长告密,被日军拘捕,关押镇江监狱,后经多方营救获释。
1945年11月新四军北撤,金协助抗日民主政府掩藏物资(解放后交还)。后即外出经商。1947年9月,至江阴与中共地下交通站的姚焕文取得联系,从事地下联络工作。1949年4月扬中解放时,随扬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忠廉回到家乡。解放后,金在八桥镇开设油坊。土改中被误定为地主分子,加以管制。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始获平反,恢复名誉,并享受退休待遇。
1984年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