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尧三(1887~1955),字家安,号宪成,扬中县三涫乡三圩埭人。幼年从父三如先生读书,后考入江苏第九师范,毕业后任国民党扬中县教育局视学。曾加入国民党,拥护孙中山新-政策。因与县里一些当权者政见不合,被贬任三涫乡国民义务小学校长。
1924年与朱宝鎏等发起结社会文,创“存粹文社”于达兴庙。1933年为抵挡低圩水患,率众封筑林家坝,同年参加抗缴附加税斗争。“火烧七大家”案发生后,祝被列为42名要犯之一,受到通缉,幸得旅沪同乡会和浙江刘某大力营救,未遭破孩。50寿辰时地方各界合赠“道德干城”金字匾额1方。
1938年2月因日军侵犯,国民党扬中县政府解散,社会秩序甚为混乱,祝以帮会形式收王龙、耿光阴、高礼本、左济生、张绍轩等人为徒,组织地方势力,对抗盗贼地痞。其后,门徒大都参加了抗日队伍。日伪统治期间,祝在兴隆镇开设南山寿药号,暗中进行抗日宣传。1943年日伪“清乡”,不少革命人士被捕,祝多次出面保释。抗日期间祝曾募集物资,慰劳新四军,受到扬中县抗日民主政府表扬。1944年7月7日,以扬中开明士绅代表身份出席了苏中行政公署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45年11月,扬中县民主政府随新四军北撤。祝奉民主政府之命,隐藏0及其他物资。1947年事泄,被国民党逮捕,经扬中县旅沪同乡会及唐怀生等营救获释,被罚交国民党政府大米百余石,南山寿药号因此关闭,祝-避居上海,至1949年4月扬中解放,始得返乡。
解放后祝曾任扬中县各界人民代表大会秘书长,并当选为苏南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又任扬中县中苏友好协会会长。
1955年1月24日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