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伯阳
金伯阳
(1907-1933),原名金永绪,字久光,化名杨赞文、辛永溪,别名北扬、伯阳、白杨。辽宁省大连市人。1921年考入旅顺师范附属公学堂,毕业后人南满铁道株式会社大连铁道工厂技工养成所。不久,加入大连工学会,担任秘书部主任,1926年夏,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底,被派到哈尔滨。任中共北满地委交通员。1927年4月,中共北满地委遭到破坏而被捕。1929年出狱后转入中共党员,担任中共满洲省委机关机要文书兼跑交通,奔走于洗阳、哈尔滨一带。1931年2月,被选为中共满洲省委候补委员,后为常委,负责领导职工运动。"九一八"事变后,随满洲省委来哈尔滨。其间,经常深入三十六棚总工厂、老巴夺烟厂等处领导工人运动。1932年6月,作为省委巡视员到磐石中心县委和南满游击队巡视工作,并参加了抗日斗争。1933年11月15日.在一次与敌人的战斗中,不幸身负重伤,壮烈牺牲。1935年中共中央发表的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八一宣言),称赞伯阳是为救国而捐躯的民族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