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毓秀
郑毓秀(1891~1959)
民国3年(1914),郑毓秀为追求救国真理,又赴法国深造。她在巴黎取洋名苏梅(Soumay),攻读法学,民国6年以优异的成绩获得巴黎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并加入法国法律学会,是该学会的第一位中国人。郑毓秀不但聪明好学,为人热情,且性格温和,风度优雅大方,能言善辩,能说一口流利的法语。有一次,在法国大学院成立中法协会时,她登台演说,面对数千听众,用慷慨激昂的语气,宣扬中华民族灿烂的古代文化,以及爱国和平重信义的传统美德,使听众对中国人的观感耳目一新。郑毓秀也因此名闻巴黎。民国8年在法国巴黎凡尔赛宫召开“巴黎和会”,中国作为战胜国,也派代表参加了和会。郑毓秀时在法国留学,清通英、法语言,被任命为巴黎和会中国代表团成员,担任联络和翻译工作。郑毓秀当时还是留法学生组织的重要领袖,是组织留学生经常到中国代表团驻地-、-,要求代表团拒绝签字的主要负责人之一。就在巴黎和约签字的前一天,即1919年6月27日晚上,数百名中国留学生和华侨工人连夜包围了医院。中国驻法使馆参赞岳昭火■在医院花园被数百名群众拦住。这时,有一位姑娘在大衣袋里用似乎是手枪的东西顶着岳的腰部,吓得他冒出一身冷汗,不敢回使馆。陆征祥等一直商议到两点,才由顾维钧着岳昭火■出来,向包围医院的群众申明:如列强不同意中国保留山东问题的条款,代表团决不在和约上签字。这位用“枪”顶住岳昭火的姑娘就是郑毓秀。而那支“枪”是从医院花园树上折下来的一段枯枝。民国9年,郑毓秀回国赴四川宣传男女平权,鼓励女生出国留学。同年12月,毓秀与张申府、蔡元培等同船去法国,还亲带川女生张振华等6人赴法勤工俭学。1921年,中国往法国留学的学生已达1000多人,其中女生约30人。向警予1922年3月14日《给中法协会的信》,有多处提到郑毓秀在巴黎帮助她们解决困难的活动。民国13年,品学兼优的郑毓秀终于取得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这是中国第一位女子获此优异成就和殊荣。
民国14年(1925)郑毓秀回国,被聘为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校长。第二年她与同学魏道明博士在上海法租界开设了一个律师所,执行律师业务,并成为中国第一个女律师,俩人并在上海结为伉俪。同年,大学教授杨杏佛在上海被捕,郑毓秀利用她的关系和方便,向法租界当局疏通,使杨获得释放。民国16年,郑毓秀任上海审判厅厅长、国民党上海市党部委员、江苏政治委员会委员、江苏地方检察厅长、上海临时法院院长兼上海法学院院长。第二年,郑毓秀在南京国民政府中,出任国民党--、建设委员会委员,曾是民法编纂五委员之一。抗日战争期间,郑毓秀曾任教育部次长。其夫魏道明,也因为郑毓秀与汪精卫、宋美龄、王宠惠等国民党要员的密切关系,而屡获升迁,先后任南京市长、驻美大使、台湾省主席等要职。郑毓秀在随魏道明出使美国期间,曾任美国援华会名誉主席。魏道明出任台湾省主席期间,郑毓秀曾定居台湾。1948年,郑毓秀夫妇移居美国。1959年12月16日,郑毓秀因癌病逝世于美国洛杉矶。著作有《国际联盟概况》、《中国比较宪-》等。郑毓秀的事迹被收进1991年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的《中华古今女杰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