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锦(生卒年不详),字彦章,别号双溪,福建省连江县人。明景泰庚午(1450年)乡荐合浦县训导,为人敦厚,教导有方,师从求学的人很多。当时社会治安不好,盗贼四起,他虽为训导,仍为上级陈述许多平贼的方略,得到巡抚叶盛的赏识,委任他代理灵山知事。
明天顺初年,林锦来到灵山,首先改变县城群众居住环境。当时因城廓太小,老百姓不能住在城内,常遭匪患,于是他命令扩大城廓,斩木为栅,圈围五百多丈,让附近老百姓都能住进城里。其次是开粮仓赈济饥民,因而社会治安得以稳定。后来因他合浦训导任满离开灵山,灵山又恢复原来不治的老样子。为了灵山长治久安,群众强烈要求他重返灵山理事,于是巡抚叶盛派他回灵山任知县。天顺六年(1462年),林锦正式上任,群众闻讯纷纷返回家园。
林锦任灵山县知县期间,关心群众疾苦,饥荒之年,减免赋税,开仓赈济;平时重视对老百姓的教化,革除种种陋习;大力兴办教育,对群众传授农桑等生产技艺,以提高人们的文明素质和生产能力。当时由于生产力低下,群众难以维持温饱,盗贼四起,危害治安,他亲率兵卒,到盗贼隐藏的地方进行招抚,规劝他们改恶从善,返回家园努力搞好生产;不听劝告仍顽抗者,则以武力征伐,于是很快平息了匪患。为了长远打算,他又领导军民,烧砖凿石,拆除木栅,建造县城砖石城墙,并在县境内的主要关隘设营驻兵把守,使人民得以安居;且政令一新,生产逐步发展,群众都拥护他。
当林锦任满、升迁离开灵山后,群众为怀念他过去治理灵山的功德,在县衙之西,即今西门街口处建林公祠1座(已毁)祀拜,以示永久的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