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仲
林仲(1916~1990年),闽侯县(今福州市区)人。民国13年(1924年),参加左翼-。民国1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参加省港-,被派赴苏联莫斯科大学学习,后任教员。民国17年,被“联共中央”派到西伯利亚金矿担任东方工人文化工作指导员。民国19年,由周恩来决定,调回上海开展工人运动。次年,任中共福建省委《红旗报》主编。曾两次被捕,在狱中坚强不屈。出狱后,到南洋从事爱国救亡工作,在爱国华侨中享有较高声誉。民国26年,回到延安,历任新华社编译、抗日军政大学教员、陕北公学教务长、八路军募捐委员会秘书主任、中共中央组织部训练班陪练实习团团长、中央宣传部编译、马列研究院研究员、海外工委委员等职。解放战争时期,先后担任北平美、国、共三方军事调解执行部翻译科长,解放区救济总会驻沪办事处代处长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担任中国救济总会副秘书长、中国红十字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空军宣传部长、中华医学会副秘书长、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情报室主任、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副校长、中南局理论工作领导小组副秘书长、广东省社会科学院顾问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