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范,1929年生于辽宁开原,1950年6月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5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后,刘国范积极响应党和国家支援大西北建设的号召,于1958年12月调到宁夏工作,历任宁夏煤管局设计局第一副主任,西北煤矿基建局工程科科长,贺兰山煤炭工业公司政治部办公室副主任,宁夏煤炭工业小组基建组组长,宁夏燃化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粉碎“-”后,刘国范历任宁夏煤炭工业局代局长、党组代书记、局长、党组书记,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书记;1993年5月,当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第六届委员会主席,并任党组书记。1998年5月离开领导工作岗位。
刘国范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主席刘国范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8月25日在银川逝世,享年7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