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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鸿儒(1865~1953年),字晓春,号悔羆,同安县马巷窗东乡人。清末在厦门洪本部开设源裕商行经营粮食生意,由于为人公正诚实,得到南洋各地侨商的信赖,虽然资金不多,商号仍得以发展,逐步兼营信局、进出口、钱庄和汇兑业务。辛亥革命厦门光复,社会治安混乱,地方人士组成“保安会”,他出任副会长,组织“保安团”日夜巡逻维持治安。他关心教育事业,在家乡创办窗东学校,收容贫苦农民上学,为家乡培养人才。在厦门,他担任大同小学、民立小学董事长,为学校筹募基金,建筑校舍,聘请教师。他还担任慈善机关益同人公会董事长,出面在市区各商户及南洋各地募捐,定期举办“施粥”、“施棺”,发放“米单”等活动。还创办益同人医院,免费为穷人诊病、施药。在他主持商界工作期间,真诚为商界服务,不辞劳苦,到处奔走为人解难,耐心说服排解商业上各方面的纠纷,得到商界的拥戴。他还参与领导-和收回海后滩英国租地的斗争。20年代,参与市政会工作,积极主张修建马路、市场和公园,为厦门的市政建设做出贡献。抗战爆发后,参加厦门各界组织的抗敌后援会,被选为劝募部部长,除继续领导商运工作外,还带头捐款,动员爱国商人输财救国,支援前线;号召“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为抗日救亡而奋斗!”民国27年(1938年)5月10日,日本侵略军进攻厦门,他别妻离子,率其家人和千余名群众搭“丰庆轮”赴香港避难。在船上致电香港福建商会、同乡会,使难民登陆香港后得到妥善安置。厦门沦陷后,日本特务想利用他,多方威逼利诱,他不为所动,由香港辗转避居越南、马来亚等地。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在马六甲因人告密而被捕入狱。日本侵略者胁迫他回厦做“官”,他以-拒之,时年届八旬,病倒狱中,当地侨胞纷纷要求让其保外就医。考虑到他在东南亚华侨中的威信,日敌提出只要写“-”就可出狱,他奋笔疾书“无过可悔”,敌人暴跳如雷却无可奈何,最后将他软禁在一个寺院里。
抗战胜利后,他从集中营获释,国民政府颁发“忠贞爱国”匾额以示嘉奖。民国35年10月初回厦,任厦门市商会名誉会长。
洪鸿儒历任福建省咨议局议员,厦门商务总会总理、会长、副会长、主席,厦门市政会会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厦门市人代会代表、福建省人民政府委员和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筹委会主任。1953年1月3日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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