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清和(1898~1945年),厦门人。少时在英华书院读书,毕业后,先是在其父经营的烟酒食品杂店帮忙,后从事鸦片贩运。民国13年(1924年)在上海杜月笙的“禁烟局”缉私运输课任职,从中肥私。
民国14年,辞去“禁烟局”职务后,自己开设“和源行”,公开的业务是代理德国某洋行五金颜料,暗地里以批发鸦片为主。他原先已加入葡萄牙国籍,其后又加入日本国籍,依仗日本势力,掩护非法0。他开设国民药房、和兴建筑公司,并在上海购买地皮建筑楼宇出租,又参股中汇银行、永大钱庄、隆顺洋行、华侨贸易公司等,资产达200多万元。民国20年,还创办地下鸦片加工厂,成品主要销往东北、华北等地。是年春,因鸦片加工厂败露被上海工部局逮捕,保外就医后返厦门避祸,仍继续勾结日籍台湾浪人买卖鸦片。民国23年9月,他又搭上驻闽国民党军蒋鼎文的关系,以鹭通公司的招牌取得“特货”(即鸦片)公卖的专卖权。不久,公司更名为裕闽公司,自任董事长。
民国25年,国民政府通过禁毒法案,规定民国26年禁绝全国鸦片。是年6月,福建省军统头目张超掌握了他打着“特货”专权进行鸦片0,向他00未遂,将他逮捕关押在福建省保安处,后移送南京,判徒刑5年。
民国26年“八一三”战事发生,南京国民政府准备迁都,将处刑10年以下的囚犯转移芜湖,运载囚犯的船只途中被日机炸沉,他会游泳,跳入江中逃生,辗转到达香港。在香港,他利用日本的势力开设福兴公司,经营进出口兼船务,并在广州、厦门、澳门开设分行,后又得到汪精卫伪南京政府批准获派克牌香烟华南总代理特权。民国30年12月日本发动太平洋战争,占领香港,他接受日本驻香港领事馆之命,赴广东海陆丰代日军搜购钨矿等军用物资时被中共抗日武装东江纵队擒捕,病死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