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水波(1957-1979)
湖北省石首县人,男,22岁,1977年1月入伍,中国人民解放军35242部队班长。1979年2月23日,在对越自卫还击作战中,李水波奉命带领3名战士配合2连扼守代乃东南侧无名高地,阻敌增援。凌晨5时,当他们正在右侧前沿布设定向地雷时敌人就发起了进攻,他立即组织战士抢占有利地形,并先于敌开火,打死打伤敌人数名,有力地配合2连打退了敌人约两个加强排的进攻。敌人第二次发起进攻,以1个加强排的兵力向李水波小组围来,1名战士中弹牺牲,李水波和另外2名战士也负了伤,但他们仍英勇反击,又粉碎了敌人的进攻。当敌人第三次向他们包围过来时,李水波和战友的弹药已打光。在这紧急关头,为了整个战斗的胜利,为了受伤战友的安全,李水波毅然抓起身边唯一的1根爆破筒,拉燃导火索,冲入敌群,与6名敌人同归于尽,充分表现了革命战士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团党委追认他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师党委给他追记了一等功;中央军委授予他“杨根思式的战斗英雄”(一级战斗英雄)的光荣称号。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