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毅华
方毅华(1917—1981)曾用名方福柏。大悟丰店镇人。1931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25军第75师225团副排长,红15军团政治部保卫局2科科员,参加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第115师政治部锄奸科科员,师卫生部特派员,东进抗日挺进纵队津浦支队特派员,山东纵队第2旅政治部锄奸科科长。解放战争时期,任长春市卫戍司令部保卫科科长,辽吉军区政治部保卫科科长,东北野战军第10纵队28师82团政治委员,第四野战军第47军139师政治部副主任、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抗美援朝作战,任中国人民志愿军师政治部主任,师副政治委员、政治委员。回国后,任广州军区政治部干部部部长,广州军区后勤部政治委员。1955年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64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是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1981年在广州逝世,享年64岁。来源:孝感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