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杰
吴杰(1914—1997) 又名伍书权,曾用名吴书普,大悟吕王人。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四川巴山独立营政治教导员,红四方面军4军32政治处主任、12师政治部主任,红四方面军总参谋部科长,司令部第4局局长兼政治委员。参加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第1 至第4次反“围剿”斗争,西征转战,川陕革命根据地反三路围攻和反六路围攻。1935年3月,随部队强渡嘉陵江,参加红四方面军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第129师司令部科长,河北民军冀西游击区副司令员,太岳军区政治部保卫部部长,第3军分区独立旅政治委员。参加百团大战和反“扫荡”斗争。解放战争时期,任太岳军区独立旅政治委员、邢台市公安局局长,中共河南省周口店市委书记兼市长,开封市公安局局长。湖北省军区荆州军分区政治部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武昌公安局局长,武汉市人民法院院长,公安学院副院长,解放军后勤学院院务部副部长、院务部政治委员。1955年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63年被授予少将军衔。1988年7月获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1997年8月16日因病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