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凯元,女,1964年生,湖南湘潭人,1981—1988年就读武汉大学,先后获国际法专业学士及硕士学位, 2000年获武汉大学国际法专业博士学位。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民进中央常委、民进广东省委会主委,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陶凯元曾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分管行政审判、知识产权审判、涉外及涉港澳台商事审判和海商海事审判工作,积极推动并身体力行司法体制与工作机制改革,使分管的各项工作成为全国法院的排头兵。曾任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局长,围绕广东省经济社会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巩固了知识产权大省地位,确立了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目标,有效推动了广东省知识产权工作的全面发展。2012年,其本人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定为“首批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其《关于建立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建议》被评为全国政协优秀提案,并在民诉法修正案中得到采纳。此外,还在国内外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独著、主编、参编法学专著、教材、教参、案例汇编及大型辞书25部,个人科研总量达200余万字。2013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任命陶凯元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中国国际法学会、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广东省法学会、广东省人民政府经济法规研究中心等多个法学学术团体的会员及理事(干事),暨南大学法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暨南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