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蔚云
肖蔚云,1924年生于湖南省祁阳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195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959年毕业于前苏联列宁格勒大学法律系,获国家法副博士学位。长期从事法学教育和教学工作,1980年至1982年参加修改宪法工作,1985年至1999年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起草、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筹建、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起草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筹建。曾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预备工作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香港法律研究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