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奇
陈奇,1904年生,湖南桂东人。1921年入衡阳省立第三师范学校读书,积极参加爱国学生运动。192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从此,陈奇全身心地投入学运、工运,被推选为湖南学联的领导成员。1925年“五卅惨案”发生后,他和学联的几个领导人一起,发动衡阳市的学生举行-,--,并向各县、市学生发出宣言,声援上海人民的正义斗争。同年秋入广州农-动讲习所学习。1926年被派回桂东组建中共桂东支部,任书记。1927年以省委特派员身分,领导桂东农-动,组织农民自卫军,参加了毛泽东领导的湘赣边界秋收起义,任中国工农革命军第1师1团连-表。
1928年任中共桂东县委书记兼县苏维埃政府主席、湘赣边区游击队大队长,参与开辟湘赣边游击根据地。1929年4月任红5军5纵队2大队-表,8月随军挺进鄂东南,同年12月策应大冶起义。1930年6月任红8军4纵队司令员,7月率部过长江,任行动委员会书记,统一指挥4、5纵队,领导开辟蕲(春)黄(梅)广(济)革命根据地的斗争。同年10月任红15军政治委员,奉命与军长蔡申熙率部转战到鄂豫皖苏区,参加第一次反“围剿”。陈奇十分重视部队的思想政治建设,建立和健全党团组织,加强党的领导。每个连队成立士兵委员会,发扬军内民主。为提高部队的文化水平,连队每个班设识字班长,每天负责教战士识字,读红军小报。军部还组成一个特务连,除担负作战任务外,在部队行军、宿营中负责检查执行纪律情况。经过努力,红15军军政素质有了明显提高,成为一支英勇善战的部队。当时,在人民群众中流传着这样的歌谣:“灯笼点烛心里明,红军战士得人心。不拈群众一根线,不拿工农一根针。”
1931年1月起任红4军第10师政治委员、第13师政治委员、第12师34团团长、第10师师长。期间,他坚决抵制张国焘的“左”倾错误,不计较职位高低,英勇驰骋沙场,率部参加鄂豫皖苏区第二、第三次反“围剿”。1932年3月以身殉职,时年28岁。1945年,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追认他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