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赐凡
李赐凡(1908-1935)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候补执行委员,江西省军区司令员。
湖南省宜章县人,1908年生。大革命时期任县学生联合会主席。1927年秋加入中国共产党,组建了村党支部,任支部书记。1928年初参加湘南起义。上井冈山后,任红四军二十九团教导队-表、少共团委书记、支队政委、纵队政委,成为优秀的红军政治工作干部。
他在红军中以勇敢善战著称。1930年8月,任红四军十师政委,在第一次反“围剿”的龙岗战斗中,指挥所部活捉敌师长张辉瓒。1932年后,在围攻赣州、夺取漳州以及水口、乐安、宜黄等战斗中,他和陈光率十师担任主攻打了一系列硬仗,成为红一方面军战斗力最强的主力师。在部队“肃反”中,所在师宣传队供出了30多个“AB团”分子,对这些经过枪林弹雨战争考验的人他不相信是“AB团”,力主抓人要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在十师制止了这种极端错误的做法,在军政委罗荣桓的支持下,保护了一批忠诚革命的干部、战士。
1932年底,由十师政委改任师长。1934年1月,在浒湾战斗中,两腿被炸成重伤,仍坐在血泊中指挥战斗,鼓励战士们保住阵地。后来左脚锯掉,装上假肢,为早日重返部队,苦练骑马,多次从马上摔下来,战士们见了都流下了眼泪。他却坦然地说:“锯掉只脚算什么,我们革命军人只能流血,不能流泪!”任江西省军区军事部长和武装力量动员部主任、政治部主任时,在兴国县动员4000多人参加了红军。1934年1月,在中华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华苏维埃政府第二届中央候补执行委员。红军长征后,留任江西省军区司令员,与中共江西省委代理书记曾山组建了江西省军政委员会,领导地方武装和人民群众牵制敌人,掩护红军主力转移,以东因为据点坚持游击战争。1934年底,他的右脚在战斗中受伤,只得与妻子邱珊珊和警卫员隐蔽在小布下村的一个岩洞里。1935年1月,国民党军队得知他藏在岩洞里,调兵搜寻,经过激烈对阵后,为不陷入敌手,他把最后一粒子弹留给自己,牺牲时年仅27岁。陈毅元帅曾深情地对人说:长征后的江西省军区司令员李赐凡,能文能武,一只脚照样指挥打仗,坚持到最后不屈服。
选自《二十世纪湖南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