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朝玉(1510~1566)
莫朝玉,字翠峰,广东连山宜善村班瓦寨人,壮族。生于明正德五年(1510)十月二十三日。幼时天资聪慧,勤习汉文。于16岁又苦练武功,善骑射。嘉靖六年(1527)两广连结部山区多流贼,为害这一地区的社会治安。是时程山(连山旧邑名)官兵不振,莫朝玉倡办民防,组织峒丁捍卫闾里。其时,当地壮族地区土官(土巡检)陆父诞于嘉靖三年病故后,土官职位一直空缺。壮族甫老商议推举陆父诞女婿莫朝玉为千长(千夫长)。朝玉亲自督率民防乡夫绥靖地方,奋勇救民,平剿寇盗。
嘉靖十年(1531),因莫朝玉绥靖地方有功,经壮族甫长及里长、甲长联名呈请广州督抚,札给莫朝玉继承陆父诞为壮区土官,随邑带兵,“镇守连阳、怀(集)贺(县)诸境二十余年,遇贼堵剿,连报三百六十捷,一方有赖,四境皆治”。对壮、汉、瑶民族关系的改善与加强起到积极作用。
嘉靖三十六年(1557)由程山县丞详情申奏朝廷后,钦赐莫朝玉为奋勇云骑校尉。嘉靖四十年七月初一加封为武略将军,巡导英(德)、清(远)、怀(集)、贺(县)及连阳七属。莫朝玉遂将朝廷赏赐银两购置大批田产,分给宜善九村十甲黎民百姓耕种,造福乡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