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少岐(?-1945年),陆丰县东海镇人(原籍潮汕)。
陈少岐青年时期投靠在陆丰乡绅黄华门下。民国11年(1922年)冬,陆丰进步青年郑重、张威、黄振新等20多人,组建以革新社会不良风气为宗旨的进步团体协进社,引起陆城官绅的不满,黄华、陈少岐、宋笃群等人组建同进社,进行对抗。
民国17年(1928年)春,国民党军队集中优势兵力“围剿”海陆丰革0据地,陆丰地方-势力重新集结,陈少岐出任保安大队长,配合国民党驻军烧杀革命乡村和革命志士。民国17年7月18日,曾任中共陆丰、紫金县委书记的张威被捕。8月3日,张威在陆城宁阳埔就义前,陈少岐充当刽子手,一刀一块割下张威身上的肉,残忍至极。此后被陈杀害的志士数不胜数。国民党政府每隔一段时间,都要枪杀一批“赤色分子”,陈少岐均是刽子手,陆丰的群众称他为杀人魔王。民国20年11月5日,陈少岐带保安队400余人,进攻陆惠苏区深坑南寮坳,双方激战6小时,互有伤亡。陈少岐保安队被歼20余人,受伤多人而撤退。民国21年3月12日,国民党第一集团军的吴骏声团进驻陆丰,陈少岐配合吴骏声的军队对陆丰苏区实行“进剿”、“屯剿”、“清剿”。
在经济上,陈少岐还对革命家属进行0,逐户上门搜刮钱财。如东海镇油搓街农运干部陈清栋,已逃避东南亚,陈少岐把其伯父陈启泰扣押3天,迫其交出银元300元才释放。同时又对陆城商户乱派治安费,向上司多报军饷,中饱私囊。
陈少岐于民国4年(1915年)已结婚并育有儿女,但在民国17年当上保安队长后,一年娶几个小老婆,一连娶了13个老婆。陈少岐经常带上一群小妾上街,七八个卫兵陪伴,招摇过市。民国22年驻陆丰的国民党军队团长吴骏声对陈说,一个军人身边的女人不可太多太滥,否则会误大事,陈少岐才减少身边小妾人数,但仍保留三四个。民国34年8月抗战胜利,陆丰县撤销联防大队机构,陈少岐的县联防大队长的职务被免,从此政治、经济地位一落千丈,在陆丰已难立足,遂往汕头市靠贩卖膏药为生,被陆丰人陈烈认出,设法将陈少岐拘捕入狱。陈少岐后死于狱中,时约5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