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华(1914-1987)原名李相锦,乳名金茂生,乌迳镇新田忠心乾村人。7岁丧父,13岁丧母,过着孤苦伶仃的生活。14岁做长工,晚上常跟随地下党负责人到黄坑、乌迳宣传革命,发动群众。1929年5月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11月,经驻江西信丰的红三十五军地方干部训练团学习后,在南雄游击大队任司号员。李文华少年英勇。1931年春攻打南雄东六区“清剿委员”冯宠华盘踞的延村水楼时,是12名敢死队员之一。1932年2月转为中共正式党员。1932年3月至1935年10月,先后在红军三军团任模范连指导员、营教导员、六师十七团党总支书记。参加了第四次、第五次反“围剿”战斗和二万五千里长征。在贵州土城战役中,头部和腿部负伤,伤口化脓,视力模糊,仍顽强地爬过雪山、草地。1935年11月,因伤口复发,由军团政治部后卫收容队安置在甘肃武山县鸳鸯镇一个百姓家里治伤。伤愈后归队,在红四方面军三十军八十九师二六八团,职至师组织科长。
1936年10月,李文华随红西路-战河西走廊。1937年3月,随-等从青海祁连县康龙寺石窝山突围,越过祁连雪山,穿过戈壁沙漠,沿途突破了国民党军在安西、红柳园多方堵截包围,于4月底到达甘肃、新疆交界的星星峡。5月,中共中央派代表-等把西路军接到迪化(今乌鲁木齐)安置。李文华被编入汽车装甲中队学习,先为学员,后为教员。
1939年底,李文华在延安八路军总政治部,职至政治协理员,兼总务处长,主管总政机关的党政工作和组织总政机关人员参加南泥湾大生产运动。1942年2月起,在延安中央高级党校学习4年,参加延安整风。
1945年8月,李文华调东北工作,任松江军区哈北军分区副政委兼哈北地委常委、兰西县委书记(后任密山县委书记),接管日伪财产,组建哈北军分区第六骑兵团(后编入三五九旅),任团政委,参加清剿谢文东等土匪的战斗。
1947年11月,任第四野战军四十七军挺进支队政委,参加著名的辽沈战役和平津战役。
新中国成立初,李文华调回广东工作,曾任粤北行署副主任、韶关专署专员,领导粤北土地改革运动。1953年至1958年任省农业厅副厅长、代厅长、党组书记,深入海南、雷州半岛调查研究,制定开发建设规划。1958年至1963年先后任阳春矿务局、坪石矿务局副局长、局长。1963年至1968年曾任全国农产量调查总队广东分队队长、党组书记,省计委副主任。“文革”期间受破孩。1973年4月任省储备物资管理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副部级待遇)。1982年8月离职休养后,仍担任该局老干部党支部书记,继续为党工作。1987年11月5日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