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曼平(1910—1985),惠阳县淡水人。民国17年(1928)加入中国共产党,赴马来亚工作。民国19年(1930)被英殖民当局逮捕,入狱两年。民国21年(1932)12月被驱逐出境,回到广州。民国22年(1933)6月任闽粤赣苏区中国工农红军独立第三团宣传员。民国24年(1935)任中共闽南中心区区委书记。民国25年(1936)任闽南南(靖)平(和)漳(浦)县委宣传部长兼抗日义勇军总部政治部主任。民国27年(1938)任闽粤边特委巡视员,中共漳州中心县委组织部长、军事部长、副书记。民国29年(1940)任中共漳州中心县委书记。民国31年(1942)任中共闽粤赣边特派员。民国35年(1946)任中共闽粤赣边临委特派员。民国37年(1948)任中共闽粤赣边区党委副书记、军委副主席。民国38年(1949)任中国人民解放军闽粤赣边纵队副政治委员。建国后,历任中共广东潮汕地委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潮汕军分区政治委员,广东省交通厅第一副厅长,中央华侨事务委员会第三司司长,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社长,中国旅行社总社负责人、顾问等职。1985年3月8日病逝于北京。
来源:惠州市惠阳区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