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作新(1917~1976),又名李振华,河源县黄村梅龙村人,1938年10月参加革命,193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参加革命后,李作新在河源县黄村乡用钢板缮写抗日宣传资料,后来负责抗日先锋队的宣传工作。1939年10月担任中共黄村圩支部书记,1940年任中共蓝溪(黄村)区委书记。中共河源县工作委员会还以他家为临时驻地。1941年9月,李作新在中共后东特委负责宣传工作,1944年2月在东江纵队负责《前进报》出版工作。1945年1月参加黄中强领导的武工队(锄奸队),4月,在中共后东特委任《星火报》社长。1946年6月随东江纵队北撤山东,在华东军政大学学习,后在辽宁省卫生厅工作。1956年10月,李作新调回广东,先后任广东省人民-三处处长、人事处处长,1968年10月起任广东省公安厅四处处长。1976年去世,终年6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