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瑞廷(1894~1990),河源县叶潭麦畲村人。年轻时,经中共东江特委特派员刘琴西介绍参加革命。1927年4月26日,刘瑞廷参加紫金农民-,解放紫金县城。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8年春,国民党对紫金苏区根据地进行围剿,刘瑞廷和刘碧云一起转移到河源县的蓝口、能溪、康禾乡一带继续开展农-动,先后串联10多人,成立农会小组,刘瑞廷任农会组长,建立农民武装队伍。1932年7月,他随刘琴西在叶潭、黄村一带,恢复和发展农会组织,扩大农民武装队伍。1932年,刘琴西前往香港治病被港英当局逮捕。刘瑞廷获悉后,典卖全部家当筹资进行营救。
1939年春,抗日先锋队到叶潭、黄村宣传抗日,组织成立“广东青年抗日先锋队第九区队”,刘瑞廷被任命为副区队长。同年8月,中共蓝能区委成立,他被选为组织委员兼中共叶潭支部书记。1940年秋,刘瑞廷调到惠、东、宝、香港等地抗日前线部队工作,后调入东二支四团,任特派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他转业到地方工作,先后任中共河源县第二区区委副书记兼区长、东江专区贸易公司副经理。年老离休,1990年病故(原载《河源县志》第116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