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孟柬
彭孟柬1955年8月出生,广东揭西人。曾任海珠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1982年,他从部队转业到海珠区人民法院工作,1991年以来历任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院长助理、副院长、院长兼党组书记。在任院长期间,狠抓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结案数连续多年在全省基层法院位居前列,受到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1999年,该院获广东省“全省人民满意的法院”称号。200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称号。他本人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荣获海珠区“十佳公仆”、广州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称号。1992—1998年,先后5次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海珠区委记个人三等功。2000年,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