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秀莲(1906~1987),华湖镇华谢村人。出身于贫苦之家。 15岁时,父亲便把他嫁给东陇镇东陇村下寨方兴瑞为妻。夫妻俩过着贫苦的农耕生活。
民国17年(1928)3月,彭湃领导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师和农民武装攻打惠来县城,兴瑞串连农民组织农民接应红军;秀莲带动妇女为红军烧水、做饭。及后,革命力量转移到大南山,创建大南山革0据地。方兴瑞随武装队伍进入大南山,秀莲则以刈草作掩护,为革命送情报。国民党对大南山革0据地连续“清剿”,大肆烧杀,形势险峻,方兴瑞才离大南山,往香港、广州等地,以拉人力车为生。直至广州被日寇占领,才回家乡。民国32年(1943)因病去世。从此秀莲艰难地挑起养育五个儿女的重担。
民国35年(1946)春,方文瑞、马菲夫妇到东陇下寨村以办学为名搞革命活动,办群众夜校、妇女识字班。秀莲进妇女识字班,子方小朝入学为学生,兼为学校工友,成为方文瑞的通讯员。民国36年(1947)冬,方文瑞上大南山组织武工队,开展武装斗争,秀莲送小朝上大南山参加抗征队,她则经常为武工队和惠城地下党传递情报,并掩护方小朝送粮上大南山。
1949年5月惠来解放,秀莲当上东陇乡农会主席。1951年3月,她被派到华石乡做群运工作,同年9月调惠来一区任妇女干事。 1952年1月提任一区副区长。 5月,在中共潮汕干部扩大会议上,谢秀莲被评为一等功臣,并加入中国共产党,担任惠来一区区长。 1953年4月,谢秀莲赴北京出席全国妇女代表大会。 1955年4月,当选为惠来县副县长,又任县妇联主任。 1958年普惠并县期间,先后任县福利部副部长,县军人疗养院院长。
1960年9月,在三反运动中,被以“对党不忠诚,长期隐瞒丈夫罪恶骗取荣誉”的罪名,开除党籍,降职任县幼儿园主任。 1963年5月调任惠来县粮食加工厂副厂长。她积极工作,被评为惠来县财贸系统先进工作者,并获得二等奖。
1980年3月11日,中共汕头地委-委员会,对谢秀莲案件进行复议,决定撤销1960年对她的处分,恢复其党籍和行政17级的待遇。任惠来县政协第一届委员会常委。1985年1月离休。
1987年10月6日,因病治疗无效逝世,终年8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