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载禧(1905~1968)惠来县惠城镇人。出生于清光绪三十一年(乙巳,1905),原名宗怡。
载禧父亲张浏元,为职业中医,载禧为其次子。浏元堂兄夺元,是光绪十九年(1893)武举人,其夫人产育多胎,均不顺,要在族中选一侄辈为承祧继子。载禧被选中,遂为举人张夺元承祧长子。
载禧于旧制县立小学毕业后,民国10年(1921)考进民初新办的惠来县立旧制中学,为第三届毕业生。民国14年(1925)赴沪就读于上海政法大学,毕业后,他于民国18年(1929)考入南京国民政府-主办之国家法官训练所。 2年后毕业,广东省高等法院任命他为云浮县地方法院检察官。后历任河源、广州、高要、肇庆、汕头、揭阳等地方法院、汕头高等分院、广州高等分院之检察官、推事、院长等职,政绩斐然,口碑甚佳。抗日战争中期,被当时任-两广监察使署监察使的刘侯武所赏识,委任载禧为两广监察使署之调查科长。在职期间,查处两广地区各级官吏-舞弊案件多宗,为两广倡廉肃贪尽职尽力。
民国32年(1943)后,载禧因感国民党政府极为腐败,立志不愿当官,而要以法律为武器为民辩诬解冤。于是,他定居汕头市,充任律师,为民众仗义执言,受到各界人士广泛称赞。载禧有七子。长子加钺,为泰国知名实业家,次子加勉,季子加群在深圳经商,四子加浔,五子加点,六子加谦,七子加达都入籍加拿大,经营商业。
1968年5月因病逝世,终年6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