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选平,1924年11月生,广东梅县人,194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1年1月参加工作,延安自然科学院机械系毕业,大学文化。
曾任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委员。
1941年至1945年在延安自然科学院机械专业学习。
1945年至1947年为延安兵工厂工人、军委工业局干部。
1947年至1948年为晋绥边区第一机械厂干部。
1949年至1950年先后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清华大学短期学习。
1950年至1951年任沈阳第一机床厂车间副主任。
1952年至1953年赴苏联机床厂实习。
1954年至1960年任沈阳第一机床厂副厂长兼总工程师。
1960年至1961年任辽宁省沈阳市机械局副总工程师。
1962年至1973年任北京第一机床厂副厂长兼总工程师、党委副书记(其间:1968年3月至1969年8月“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
1973年至1977年任北京市机械局领导小组副组长、党委常委。
1977年冬在中共中央党校学习。
1978年至1980年任国家科委三局局长。
1980年至1985年任广东省副省长兼省科委主任,中共广州市委副书记、广州市市长。
1985年至1991年任中共广东省委副书记、广东省省长。
1991年4月增选为政协第七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1993年1月起任政协第七届全国委员会党组副书记。
1993年3月、1998年3月相继当选为政协第八届、九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任政协全国委员会党组副书记。
叶选平同志是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委员(1985年9月中共全国代表会议增选),第十三届、十四届中央委员。
2019年9月17日12时50分,叶选平同志因病在广东逝世,享年95岁。
2019年9月23日,叶选平同志的遗体,在广东广州市殡仪馆火化。受中共中央委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等23日专程前往广州市殡仪馆为叶选平同志送别,并慰问其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