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派杰
林派杰(1922.2~1993.7),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县(今澄海区)溪南镇梅州村人。1938年在澄海南砂小学参加“青抗会”,积极进行抗日救亡工作;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积极组织梅州村党支部开展革命活动,后任澄海南砂村党支部书记;1945年2月至1949年3月先后担任中共澄海区委组织委员、中共澄海苏南区委委员、澄海区委特派员、韩江纵队第四支队第十一武工队副队长、指导员,中共潮澄饶县委执行委员、中共潮澄饶秋隆区区委书记、秋隆区武工队长;1949年4月至1954年6月先后任中共澄海县委委员、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副书记(时县委设书记、第一书记、第二书记、第三书记、副书记);1954年6月至1959年1月历任中共澄海县委书记(时县委设书记、第二书记)、中共澄海县委第一书记;1959年1月至1964年7月先后担任中共汕头市郊委第一书记、书记,中共揭阳县委书记、中共普宁县委第一书记;1964年8月起任汕头地委副秘书长;“文革”期间下放“五·七”干校劳动;1974年2月至1975年8月任中共揭西县委常委、揭西县革委会副主任,1975年9月至1983年11月任汕头地区农办副主任、农办主任等职;1983年12月起任汕头市人大常委、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1989年11月离休;1993年7月29日因病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