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佳忠,1933年8月生,福建省将乐县人,1952年6月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5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0年7月参加工作,任福建省将乐县小学教员、区公所干事。1952年11月任福建省交通厅南平运输处干事、团支部书记。
1957年8月任福建省交通厅保卫科副科长、人事处科员、副科长。1960年9月任福建省委工业交通工作部干部教育处副组长、人民委员会公交办公室副组长。1964年9月任福建省成套局办公室代理主任、整风办公室主任。1968年8月任福建省革命委员会委员。1969年3月在福建省福州市北峰公社日溪大队蹲点。1970年1月任福建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秘书组工作人员。1970年3月任福建省冶金工业局党的核心小组成员。1973年1月任福建省委委员、省冶金工业局党的核心小组成员。1973年8月当选为第十届中共中央候补委员。1975年6月任福建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6年10月免职。1977年11月被开除党籍。1978年12月后因“文革”犯有罪行,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减为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力五年。